今日说法 | 勇敢擒拿“人贩子”,原本是正义的一拳,却打出了刑事责任……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毕竟是一条人命
已经发生了
我们也没办法阻止这个结果了
所以就都要面对
”抓“人贩子”
2016年10月份的一个傍晚,四川绵阳的胡奶奶带着自己5岁大的孙女晨晨赶去看马戏,就在看戏当中,晨晨和两个小伙伴出去玩。然而,当另外两个孩子回来时,晨晨却不见了。
听说孙女被人抱走,胡奶奶吓得胆颤心惊,她沿着马路一边跑,一边呼救,希望能追回孙女。这时,市民黄章军正行走在附近的一条小巷里,一名男子重重地撞击了过来,擦肩而过的男子引起了黄章军的警觉。
眼前的一幕让黄章军怀疑很可能是人贩子在抢孩子,他使出浑身力气追了上去,但男子瞬间消失在夜色中。随后,他发现“人贩子”在一辆正在掉头的出租车里,于是立即上前将车拦停,见此情景,黑衣男子迅速下车逃窜。黄章军边跑边喊抓人贩子,听到呼喊,周边的群众迅速围上来,气愤的人们将男子团团围住,踢打起来,没几分钟,男子竟然不省人事了。
警察迅速赶到现场,联系了120的急救医生立即对男子进行施救,此时被救下的晨晨已被安全带到公安局,听说孙女是被黄章军救下的,胡奶奶对他千恩万谢。孩子被成功解救,“人贩子”被警方擒获,事情似乎圆满解决了,但后来发生的一切表明这仅仅只是故事的开始,随后医生宣告了一个意外的结果——这名男子死亡了。
“精心策划”的乌龙案
这名男子从何而来?他为什么要抢孩子?办案人员首先希望确定男子的身份。他们从死者身上搜出一部手机,手机上竟然有数十个未接电话,办案人员立即对这个号码展开分析。调查发现,对方是一名女子,因为存在抢孩子的重大嫌疑,警方迅速将她控制起来。
女子自称叫贾倩,是河北衡水人,死去的男子是她的男友,名叫李超,刚刚23岁,也是河北人。对于眼前发生的这一切,她根本不敢相信。贾倩承认,这次抢孩子是她和男友密谋,但他们并不是拐卖孩子的人贩子,她是晨晨的亲生母亲。
2008年,她和晨晨的父亲在宁波打工认识,虽然两家相距甚远,但2009年他们还是走到了一起。婚后,他们把家安在了娘家河北衡水。2011年,晨晨出生,孩子随着姥姥在河北生活,或许是由于长期两地分居,两人感情出现了问题,2014年贾倩提出离婚。就在她和丈夫闹离婚期间,她认识了河北同乡李超。或许是得知妻子的新恋情,案发前两个月,贾倩的丈夫从河北把孩子带回绵阳上学。
丈夫在未经自己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带走了孩子,这令贾倩十分不满,随即她来到绵阳希望看望孩子,但没被婆家人允许。生气之余,她和李超决定将孩子偷偷抱回来。打听到当晚有马戏团表演,看节目的人很多,俩人决定在奶奶不注意的时候,趁乱将孩子抱走。所以就酿造了之后这场虚惊一场的“人贩子”闹剧。
一拳打出刑事案件
因为李超意外身亡,一桩刑事案件确立了,谁应该为李超的死负责呢?
由于难以接受李超的意外死亡,家属强烈要求尸检,随后绵阳市公安局城南分局刑侦大队委托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出具了鉴定意见书,结论是李超的死亡原因属于突发性心脏病,其所受的外伤是死亡的辅助因素。
既然外伤是李超猝死的诱因,那么警察就要查找导致外伤的责任人。当晚的监控视频显示,晚上22:16:38黄章军开始追赶李超,俩人跑进了大树覆盖的区域。此时,周围群众上来围观,在这棵大树背后俩人停留了12秒钟。12秒钟之后,李超倒地,再次出现在了监控视线的范围。
当时,黄章军与李超距离最近,警察迅速找到黄章军了解情况,黄章军坦诚地告诉警察,逼停李超之后,他和李超吵了两句,当时一气之下打了李超一拳。在他挥拳之后,李超也将他拽倒,然后俩人就都倒地了,倒地后他迅速爬了起来,但令他意外的是李超却躺下不动了。黄章军主动供述的这一拳成了他涉案的关键事实,事发7天后,黄章军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被拘留后不久,黄章军被取保候审。虽然并未被羁押,但黄章军从一个救人者变成一桩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他和家人都难以接受。黄章军的家人认为,黄章军打出的一拳只是诱因,李超自身的疾病才是造成其死亡的根本原因。对此,警方解释说,虽然有很多人参与踢打,但黄章军的那一拳是死者倒地的主要原因。尸检结论显示,这一拳打在头部,引发李超的脑病变,引起脑水肿、脑瘀血,进而引发了心脏病。案发后,死者李超家人向法院提出请求,希望法院不仅要追究黄章军的刑事责任,还要求黄章军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
“过失致人死亡罪,免予刑事处罚”
面对高额民事赔偿要求,黄章军的内心无比煎熬。他家中有两个孩子,大儿子在外打工,小儿子还在上幼儿园,妻子主要在家照料小儿子。由于身体残疾,黄章军无法从事体力劳动。他脊柱侧弯,身体里面有一块钢板。平时主要靠帮人介绍工作赚中介费为生,每介绍一个务工人员黄章军只能挣10元钱,这微薄的收入仅能糊口。考虑到双方家庭困难,经过法官调解,双方同意将赔偿数额下降到8万元,然而对黄章军而言也无异于天文数字。
情急之下,黄章军咨询了律师,希望被救晨晨的家人能够帮着分担一些。根据《侵权责任法》中的公平原则,可以要求受益人,也就是被救孩子的家人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出乎意料的是,胡奶奶拒绝了,并且装作不认识他们。
尽管经济压力非常大,黄章军他们还是倾其所有,凑了3万元又借债5万元,积极赔偿了李超家人,获得了对方的谅解。2016年12月9日,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对黄章军一案进行宣判。法院认为,黄章军的初衷是见义勇为,而被害人死亡原因有被告人的行为、被害人自身的特殊体质、现场群众的殴打行为等多种原因,黄章军涉嫌犯罪,但情节相对较轻。案发后也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于自首,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法院最终判决黄章军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免予刑事处罚。听到这个结果,黄章军和家人心头悬着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看完节目,很多网友纷纷表示,希望可以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帮助黄章军!
节目组征求了黄章军的意见,现向网友们提供他的联系方式,希望大家一起帮助他度过难关
捐款账户:62284 8048 90790 30271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绵阳游仙区支行经开区分理处
户 名:黄章军
联系人:黄章军
联系电话:13778038548
(黄章军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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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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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今天我们演播室请到的嘉宾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曲新久教授,欢迎曲老师。这个事情发生了剧情的反转,黄章军现在变成犯罪嫌疑人了,指控他的罪名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A1:通常这种案件我们在理论上叫做假想防卫,被告人确定地相信存在着一个不法侵害,他实际上也是正当防卫的,他是要去见义勇为,所以在这里来讲行为人并没有故意去伤害被害人。当然这个殴打行为是不是不小心呢?是不是没有保持必要的谨慎呢?如果真的没做到,那就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
Q2:案件发生之后,黄章军和家人包括当地的很多群众都觉得黄章军的行为应该算是见义勇为呀,怎么会弄到今天这个地步?
A2:见义勇为它有两个最基本的要求:第一,你是为了保护他人或者保护公众的利益,这是个主观上的动机和目的,但同时还有一个要求就是客观上你要达到见义勇为的效果。从见义勇为的客观效果上来讲,他并没有什么样的贡献,因为他就不是一个严重的犯罪,但是动机上,还是应该在道德上予以肯定。但是达不到各个地方要进行见义勇为表彰的程度。目前这个案子一定不会被确定为见义勇为,一个犯罪行为不可能又是见义勇为,这是个大逻辑。
Q3:那被救的那个女孩的家人是不是也要做出对黄章军的补偿呢?
A3:尽管见义勇为的效果肯定没有,但是他这样做结果孩子不是还在你那儿嘛,实际上结果来讲间接地还是帮助了孩子的父亲一方,作为第三方的受益人要适当地予以补偿。
在危险面前敢于伸出正义之拳
在法律面前敢于承担过失错误
案件来源:《今日说法》节目《正义的一拳》
实习小编:刘骁月
维护:宋小军
主编: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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